113學年度新型專班招生自4月15日開放申請
2024-03-28
本校113學年度秋季班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(新型專班)招生,自4月15日開放申請。
新型專班以2年培育期為原則,由於學生就學期間領取政府及企業獎助,畢業後即具有一定期間的留臺就業義務,參與企業具有優先留用聘僱學生的權利,以加速補足所需中高階人才。
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(下簡稱國發基金)提供產學獎助金,包含:
初次來臺相關必要行政費用、單程機票
最多2年學雜費,一學期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萬元
由合作企業提供:
每位學生每月至少新臺幣1萬元以上之生活津貼
實習期間不低於基本工資額度之實習津貼
領取國發基金產學獎助金的學生,依據領取年限具有相應留臺就業年限的義務。學生如中途退出專班或畢業後未履約就業者,若屬可歸責於學生之原因,應繳還產學獎助金。
前述新型專班資訊係節錄自教育部於113年2月19日公告之新型專班實施計畫(國家發展委員會113年1月25日修正版)。該計畫如經修正,將以教育部公告為準。
申請者須為國外大學畢業生。有意申請者,請參閱招生簡章。